上海证监局对该基金管理人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案进行了立案调查,经调查后,上海证监局作出对该管理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罚款3万元。
对于这样的处罚结果,依据的法律法规又是什么呢?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募集对象是合格投资者,不允许向不特定对象的非合格投资者募集,因此,基金管理人应当做好以下的防范措施:
1、不得降低合格投资者的门槛,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转让私募基金产品。
2、建立对合格投资者进行审查的内控制度。在募集资金前,基金管理人应遵循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和协会相关性规定,重点审查投资门槛、投资对象和投资人数是否符合法律规定,防止资金募集行为触碰到非法集资犯罪的底线。
3、完善对投资者的信息披露机制,加强和完善合格投资者确认程序。披露内容不仅包括私募基金投资情况、管理人的资产负债情况、重大事项变更情况以及对“非合格投资者”的筛查情况。